围绕着住宅70年后会怎样一直是人们关心的焦点。今天侃房哥来科普。
首先先来看下官方的解释。在前不久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对不动产权证书中“使用期限”作出回应。他表示,新版《不动产权证书》上“使用期限”是登记土地使用期限,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。
“所有权无期限”是姜部长的表述,那么问题就来了,土地使用权到期了,我怎么“所有”我的房屋?如果被强拆,我怎么办?这也是众多网友疑惑的地方。
当然,根据目前的法律来看,如不是因公共利益而被政府无偿收回的情况外,是可以自动续期的,但是可能性很大的是还要另外交钱!
如此一来就牵引出另外一个话题,那就是高层住宅和一层底商的情况将会怎么办?说来也是奇葩。因为商业40年产权,住宅70年产权,时间上并不统一,但不可能40年到期直接拆了底商这么简单粗暴。
针对这个问题,政协委员李晓林建议统一土地使用年限,并且逐步取消!是的,统一并取消。但是建议归建议,具体会落实吗?目前还没个准。
我国明确规定,城镇土地是国家的,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。如果土地放到市场上作为商品流通,这明显不合适。于是改革开放后,土地使用权被分离出来,并规定了使用年限。也就是说,为了流(mai)通(di),才设计的制度。现在建议取消使用年限,则是为了给房产税的到来铺路,“改卖地为收税”,虽然这还只是侃房哥的猜测,但显而易见的是,目前这一块还缺少制度上的设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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